台中東森房屋陳奇宏

房東注意!承租人負擔稅款及健保補充保費,租金所得小心計算

出租房屋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全民健保補充保費,租金所得之扣繳稅額應如何計算?
 
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承租人(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租金所得時,應依各類所得之扣繳率10%扣取稅款,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則免予扣繳。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規定,承租人(扣費義務人)給付租金時,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應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補充保費。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因此扣繳稅款應以包含扣繳稅款及補充保險費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基礎。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向乙君(境內居住者)承租房屋,約定甲公司每月除支付租金6萬元外,還須負擔乙君租賃所得之扣繳稅款,及全民健康保險之補充保費,因此,租金扣繳給付總額應為68,181元『60,000元÷〔1-(10%租金扣繳率+2%補充保險費率)〕』;扣繳稅額為6,818元(68,181元×10%)
(資料來源:MyGoNews)

台中東森房屋陳奇宏  

台中東森房屋陳奇宏0919-802805

台中房屋精選網~~台中東森房屋北屯上發加盟店

經理 陳奇宏 0919-802805

更多精選物件~請參觀網址:

http://www.0919802805.tw

台中市東森房屋、台中市買房屋、東森房屋房仲網、台中房屋、台中買屋、台中賣屋、東森房屋幸福金三角團隊~北屯上發加盟店、北區漢口加盟店、中醫學士加盟店、民俗公園加盟店-陳奇宏經理0919-802805《忠益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東森房屋~陳奇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